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批捕后多久能看卷宗?

一、对于批捕后多久能看卷宗?刑事案批捕后对于多久查卷宗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时间,刑事案件中,律师只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才能阅卷,侦查阶段律师职能会见,不能阅卷。复印件不能给家属看。新的《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看卷宗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在审查起诉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的案卷材料是第一类,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所谓诉讼文书是指《起诉意见书》、拘留逮捕通知书、立案决定书等;所谓技术性鉴定材料就包括法医鉴定、物价评估报告等等这一类材料。现在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是按照这样来执行的。新的《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没有限定在技术性鉴定材料。这是律师法走在了刑事诉讼法的前面。这是一个法律改革的趋势,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新的《律师法》并没有被得到有效地执行,在全国大多数省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够看到的案件材料也仅限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二)在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当然也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可以只向法院提交“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这时,律师可以根据证据目录了解所有的证据,并可以复制所有的提交到法院的“主要证据”。案件开庭之后,检察院要向法庭移交所有案件材料,这时,辩护律师就可以看到全部的案件材料了。所以,二审的律师有时更能做到有的放矢,其原因就是二审律师能够看到所有的案件材料,而一审的律师有时看到的只是“主要证据”。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之后就代表着案件已经进行到了检察院手里,对于在检察院侦查的期间任何人不能会见当事人包括自己的律师,而且要查看案件的所有材料都需要等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之后才可以实施,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书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指农民采取承包原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用来从事某项农牧业的经营活动的权利。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普遍提高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普遍提高,在离婚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最经常发生纠纷的还是关于离婚后夫妻之间财产分配的问题,对于两人的房产......


·父母离异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异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一、父母离异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离婚后孩子是有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


·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一、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劳动法规多少岁算童工?
      在我国,法律严禁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同时在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中对于企业使用童工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使用童工,会......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鉴定标准是什么?1、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构成伤残时,误工时间可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这就要求肇事......


·女方出轨离婚证据都?
      女方出轨离婚证据都有哪些一、女方出轨离婚证据都有哪些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如果法......


·刑事审判回避情形包括了哪些
      刑事审判回避情形包括了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监视居住期满之后要怎么办
      监视居住期满之后要怎么办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专利许可的分类是什么?专利许可可以根据其性质、范围和管辖权进行分类。根据许可的性质,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根据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