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思联络的共同犯罪危害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彼此之间都没有意思联络,非常相似,二者都不要求共同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意思联络。其仅要求各侵权人的独立行为共同引发损害。例如,甲乙两人不约而同扔出的石子,同时击中了第三人丙,甲乙两个行为人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产生了作用,但甲乙两个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并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此种情况常被认为是共同危险行为,但我们认为,此种情况不应当被作为共同危险行为处理,而应当作为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处理。因为共同危险行为和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不同的,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真正的行为人是否确定。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行为人是确定的,因此不存在一个推定行为人的问题;而在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下,虽然参与共同危险的行为人是确定的,但真正的行为人是不确定的,所以要推定所有参与危险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责任。2、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每个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是确定的,即每个人的行为都造成了损害后果,而且是相互结合造成同一损害后果;而在共同危险的情况下,全部危险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具体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法律推定的,即只有其中的某个或数个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法律直接推定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各行为人的行为并未相互结合造成同一损害。3、法律责任不同。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如果构成叠加的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构成竞合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则各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但是,在共同危险行为中,每个行为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文章中我们给您通过三点的内容,详细的解释了这二者之间的区别,那么更多的也是想让读者了解法律以外,以及跟法律有关的相关内容,并且也能够了解我们国家在不同地方的相关法律规定,你能够了解共同犯罪的有关惩罚办法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般要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
·一般偷窃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般偷窃罪既遂怎么判刑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
·退休年龄新规定
退休年龄新规定现在大部分人比较关心我国最新的退休年龄规定,尤其是那一批即将要退休的人。要是没有赶上末班车,那么自己就有可能延迟退休。那到底我......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有单位的工资条可以起诉吗?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有单位的工资条可以起诉吗?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起诉处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规定是可以和劳动者积极的进行一个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
·什么是法人独资企业?具体是怎样的
什么是法人独资企业?具体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法人独资企业呢?1、法人独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
·触犯重婚罪女的要坐牢吗?
一、触犯重婚罪女的要坐牢吗?触犯重婚罪的女方也是要坐牢的,但是如果女方是在男方的欺骗之下才与之成为夫妻或者在客观事实层面上有了夫妻的名义,并......
·虚假出资股权转让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股权转让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虚假出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1)有......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怎么打官司?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怎么打官司?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怎么打官司?如果是原告:1、确定起诉法院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