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离婚房产税分割是多少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所以,将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也应当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存在很大限制。
三、离婚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帮您找的关于离婚房产税分割的相关资料,就简单到此,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区分业主和发展商的质量责任?
业主或房地产发展商对于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发展商作为建筑物的卖方,他们要对房屋购买者承担买卖合同责任。此外,对于建筑物的使用......
·宁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哪些?
宁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哪些?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总是会犯一些过错,正如古人所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触犯的一些错误......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需要一些重要的依据来证明的,尤其现在很多人在借钱以后,百般推卸还款责任,破坏了债务债权关系。不过如果......
·宁波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无论是在什么地方申请工伤认定,此时申请人都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这样才能作出最终的认定结果,往往因为材料的缺少耽误认定结果的作出,......
·一、疫情期间房租免租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房租免租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因为借条比较简单,因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进行借贷的时候,其实往往都是选择签订借条,而很少有人会签订借款协议。不过就借条来说,也不是签订了就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
·夫妻一方借款由谁偿还 夫妻约定自己还债有效吗
生活中出借人经常遇到这类问题:把钱借给了有夫妻关系的一方,等到还钱时,另一方就以自己没借钱为由不还债。夫妻一方借款由谁偿还,能否由另一方还债......
·居间合同
委托方 合同编号 居间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内容?工程在施工完成后会由委托方进行验收把关,保证工程的质量让民众放心。验收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全国各地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