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婚前购买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购买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用婚前所得购买的商铺,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证明是使用婚前所得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综上所述,一些人在婚前会购置一些不动产,比如房产和商铺等。如果是自己全额付款,在离婚的时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产生的收入,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重要的一步就是对共同及个人财产进行划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发生醉驾记录网上保存几年?
      一、发生醉驾记录网上保存几年?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记录会终生记录在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消除。2、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


·借款人因为疫情无法还款怎么办?
      借款人因为疫情无法还款怎么办?因为疫情没钱还款的话可以延迟还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


·民间借贷到期不还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不进行债务的偿还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拿到法院的判决,然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


·连续性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是什么?
      连续性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是什么?连续性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是最后一个侵权行为终止的时间来开始一个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中断......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那么一定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当中规定,严禁......


·工伤二次手术报销流程是什么
      工伤二次手术报销流程是什么一、工伤二次手术报销流程是什么?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


·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是什么?
      由于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建立法治社会的路上,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执法行为的不规范,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这时......


·丈夫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丈夫死亡财产怎么分割?无论妻子是否再婚,丈夫留下的财产都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首先确定丈夫遗产的范围,只要是结婚以后购置的财产,都是夫......


·公积金开户需要资料?
      公积金开户需要资料有哪些: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的部门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它的复印件;2、国家机关需要出具单位设立批准的《营业执......


·处罚结果加重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处罚结果加重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处罚结果加重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


·名誉权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
      名誉权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