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利分割。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3、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4、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 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二、房产证加名字流程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 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 元工本费、25 元地籍图费、5 元贴花费,如顺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 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续费外, 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 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 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 元交易费。
  
  2、不满 5 年,5.5%的营业税加 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 到交易日未止),满 5 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 5 的印花税。
  
  4、4 本合同,每本约 5 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 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 100 万的房税值就是 50 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还是有很多的人都忽略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这一细小的动作会起到的重大的作用,在结婚之前,这套房产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对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凭借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在合理的途径内处理,加名字就代表着自己是无偿赠与另一方,除了加名字的时候是受到的胁迫,其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再反悔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还能上诉吗?
      婚姻是许多人一生中都在追逐的事情,您都期望生命中能留下爱情的一段美好记忆,但实际生活中也有许多婚姻失败的案例,这些事例都让您学会了成长。对于......


·没有领结婚证可以退还彩礼吗?
      没有领结婚证可以退还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一、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在股权转让时,如果未对未分配利润进行约定,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为避免争......


·非法集资中间人量刑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非法集资其实是团伙作案的情形比较多,而且多数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都存在所谓的中间人,这一中间人,可以说在过程当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搭桥引荐的作......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适用时间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适用时间一、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


·如何在网上处理违章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有着许许多多的违章事件的发生,在对于违章事件又包含着许许多多的各种各样的方面,那么在对于违章事件的处理方式来说更有着不一样的处理......


·眼睛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如果不加注意或者遭遇突发事件,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残等......


·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高空坠物车能走保险吗,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高空坠物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结果,不仅仅对地上的财产是一种威胁,同时也是对人身的一种威胁,所以平时一定要注意防范高空坠......


·玩忽职守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在法律上市怎样规定的?
      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在法律上市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但是土地可以租赁,比如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实行土地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