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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财产继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财产继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6、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7、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遗产继承证明怎么开?
  
  1、到公证处的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综上所述,家庭中老人去世的,会留下一些财产,比如房子,存折等。因为财产继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起诉的话,需要提供一份财产继承证明,来证实自己合法继承的事实。办理这份证明带上遗嘱、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公证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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