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在我国国家房屋产权可以共有吗?

一、在我国国家房屋产权可以共有吗?
  
  在我国国家房屋产权可以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平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指什么?《民法典》对共有权有哪些规定?
  
  房屋存在共有权的情况有几种?
  
  ①、“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平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二、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何不同?
  
  我国《民法典》对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以下规定:
  
  所谓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对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当然了,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三、房屋产权有共有人时签约要注意什么?
  
  房屋共有权人为夫妻或者多人,购房者在买房签约过程中需要留意以下几个方面,防止出现纠纷。
  
  潜在风险
  
  共有权人为多人时,需全部共有权人同意方能出售房产,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失效。
  
  风险控制建议
  
  查:签署合同时,注意查看房产证内页中“共有产权”一栏是否显示有共有权人;
  
  问:询问卖方婚姻状况及是否有其他共有情况。夫妻共有等情况可能不会在书面上体现;
  
  到场:签约时所有共有权人均需到场。
  
  如果不能到场,需按规定提供相应委托书或者声明。
  
  当一套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共有的情况下,产权所有者应当注意相关的风险防范,以及在签署合同是,注意查看房产证中的内容是否有注明共有人一项。在签约时共有人是需要到场进行亲自确认的。若是在后续房产纠纷案件中有异议的,房产共有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政府征收土地有哪些手续?
      政府征收土地有哪些手续?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征地拆迁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一、合同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立遗嘱人必须具有......


·被监视居住可能被判刑吗
      监视居住可能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规定有哪些
      加油站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都听说过招标投标这个概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只是知道大概的东西,却不知道具体的......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一、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一)认定标准不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


·到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
      在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


·劳动者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工作单位:它的内部
      劳动者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工作单位:它的内部章程规定,员工迟到要罚款、员工的工位不干净要罚款等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