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律规定几岁以下算童工?

一、法律规定几岁以下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二、企业使用童工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下列责任: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 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 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综上所述,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别重视,对于企业违法录用童工的行为坚决打击。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用工对象年龄低于16岁就应该认定为童工,企业会被罚款并停止非法用工。如果童工没有得到良好劳动保护死亡的,企业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署旅行合同后单方毁约怎么办?
      签署旅行合同后单方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后如果出现合同违约的,无违约方是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条件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民事或者刑事案件中,司法医疗机构对受害人的人身以及财产进行的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一般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时的证据。但是很多情况下需要重......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过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过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失职舞弊、......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这种事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迫卖淫罪是要受到我国法律严重的处......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像铁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一般是走海运,这样成本是最低的。运输公司和贸易公司针对海事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的,经过仲裁无效......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甲方:(转让方)乙方:(接收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


·商标续展代理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代理费用是多少钱?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


·眼睛工伤9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为了以防眼睛工伤,在工作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发生工伤事件也要及时就医并且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但是你要确定是工伤不是人为伤害才有赔偿。国家工......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1、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是对员工权益有损的。下面为大家简述下,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