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怎么办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过户的,只要有房屋产权,二手房就可以完成过户。而且可以到国土资源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程序很简单。如果是城市内的房源,二手房办理过户只需要房产证和契证就可以简单的完成过户,不存在风险。
  
  只要是独立房屋产权的城市住房,不需要土地使用证就可以过户,现在土地使用证办理也非常方便,只需交纳不到200元就可以办出来,前年国家取消了土地使用证在房产交易中必须要有的规定,现在办土地证都是自愿的,一般土地使用证在房产抵押,封扣和拆迁置换时才能用到,一般二手房交易不需要了。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
  
  二、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如下: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三)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护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工本费等。
  
  (五)办事程序:
  
  接卷分卷 ----->审核、填写审批表 、实地勘察---->测绘----> 报批:处长---->开具《收费通知单》---->用地单位交费---->缮证
  
  (六)办事时限:
  
  共24个工作日,不包括测绘、用地单位交费时间。
  
  当购买了二手房以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也是可以过户的,只要有完整独立的房产权就可以了,如果实在是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话,还是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去补办的,最好能补办到,避免土地使用权仍在原房主的手里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法人会抓吗
      一、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法人会抓吗?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患者医院接受治疗时,由于医方的设备设施问题、或者人员水平、治疗手段和方案、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2023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其余股权转让税率及税种相关政策
      其余股权转让税率及税种相关政策一,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


·未成年杀人的后果是什么
      在我国未成年人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因为他们还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在一些事情上面效力其实是受到了限制的。而在刑事方面,只有已满16......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随着近年来,我国对于广大人民普法力度的增加,我们对于民法并不陌生,民法为了保障民生而制定的一项基本法则。在我国......


·一、交通事故住院新农合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住院新农合报销吗?不可以的,新农合解决的是因疾病引起的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


·如何认定交通逃逸后自首的行为
      我们发现很多交通肇事者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了逃逸,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很严重的,并且也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结果,但之后肇事......


·认缴出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认缴出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有明......


·最高院关于延期举证事由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延期举证事由有哪些延期举证是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因为举证困难所提出的请求,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延期举证申请书......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是偿还的主体是不一样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