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为什么男方要赔偿女方,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

一、离婚为什么男方要赔偿女方,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离婚时,并不是男方一定要赔偿女方,只有在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补偿的条件和方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补偿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给付,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夫妻一方的财产归一方各自所有,不作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形,应当平分。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4、离婚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即只有在双方准备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此外,这种补偿并非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要签订很多不同的合同,比如说购买保险时签订的合同,交易款项中的合同等等,合同都是有法律......


·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
      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公司种类繁多,如果就这样任由其存在并进行交易的话,肯定会导致整个市场变得杂乱不堪毫无秩序,甚至会直接......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收受贿赂是犯法的。但是并不知道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单位受贿罪。判断是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也是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那在现实生活中......


·民法总则委托代理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总则委托代理终止的条件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社会生活当中,我国公民在实施任何一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时......


·一、被告对交通事故纠纷反诉可以吗?
      一、被告对交通事故纠纷反诉可以吗?如果自己也遭遇人身财产损害的,是可以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反诉是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裁判之前,......


·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男女之间会赠礼物是很正常的,有的情况下可能赠与的礼物价值比较大,如结婚彩礼。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男女赠送给女方的礼物就一定能认定为彩礼。那到底哪......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一、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


·一、婚姻中一方出轨重婚罪可以离婚吗?
      一、婚姻中一方出轨重婚罪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1、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交通事故拘留的条件
      交通事故拘留的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适用刑事拘留:1、《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


·深圳离婚抚养费判决书的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离婚抚养费判决书的规定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判决书的规定是需要对于孩子的具体抚养费用来做出一个明确的判决,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主要是原来的公司可能会继续给你交保险,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1.若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