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肇事逃逸20年怎么处罚规定

肇事逃逸20年怎么处罚规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二、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我国在20年前制定的,关于肇事逃逸方面的处罚和现如今刑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的处罚是不太一样的。但是先抛开逃逸的司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也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一般不会判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这种结果的,所以,实质上已经无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谁抚养?
      就算两个人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结婚证,这种情况下生下来的孩子在法律的角度上统一都是属于未婚生子的。没有结婚证就是等同于之前一直以同居的关系......


·交通责任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责任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4)抵销的条件:A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B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C自动债权已届......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杀人灭口几个罪?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杀人灭口几个罪?根据刑法规定绑架杀人灭口将按照绑架罪来进行一个处罚,在这种情况之下是适用死刑的,因为它已经非常严重的行为,当然......


·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存在哪些问题?
      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存在哪些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存在问题关于管辖争议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


·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后,有的人会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的拿的却是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这两个在含义、作用上都有所区......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监护人要提交购房人(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