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二、法定监护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监护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的监护人,自然在一般情况下是对未成年人享有监护的权利。而在父母去世或者不具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有其他的近亲属作为监护人。不过按照相关的规定,若出现上述几种情形之一,则可以依法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成都醉驾关在哪里?
      我国成都醉驾关在哪里?醉驾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刑事案件,应羁押在看守所,关押至判决生效或执行完毕(一般是拘役,最高六个月,有看守所执行,每......


·大学生入职注意哪些事情
      从大学毕业跨入企业工作是必经的人生重要转折点,对与应届大学生来说,面临着一个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变。一切对于自己都是崭新的,所参加的组织是......


·一、如果没抓到现形算醉驾吗?
      一、如果没抓到现形算醉驾吗醉驾要有事实证据的,时血液中酒精含量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而你属于事后被举报,除非还能测出你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否......


·交通肇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一、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其实我国并没有工程招投标法这部法律,但是我国制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而这部法律在现实生......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