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委托可以不是本人办理吗?

股权转让委托可以不是本人办理吗?股权转让委托可以不是本人办理,但是一般都要求转让方本人亲自去,以便确认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凭着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签名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就可办理。这里还需区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到工商局办理,非上市股份公司需到办理股权托管登记的机构办理。二、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三、股权转让的性质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四、股权与其他概念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1、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2、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盈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我们知道股权是可以转让的,除了本人转让,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朋友代为办理,但是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签署委托代理人协议书,如果是委托三方代理公司进行办理,需要付一定的服务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


·一、出租人以承租人注销解除合同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出租人以承租人注销解除合同是属于合法的吗?不合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不服国家刑事赔偿可以起诉么?
      不服国家刑事赔偿可以起诉么?不可以上诉,是可以申诉的。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原本签署生效的租赁合同会因此无法继续履行,于是经当事双方协商后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但是您是否清楚该如何书写解......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庭一定会判离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庭一定会判离吗?1、若无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


·合同类型和期限
      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2017年6月日起至2020年6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17年6月日至2017年9月日止。二、工作内容......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土地承包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


·个人诈骗被批捕后多久判刑处理?
      一、个人诈骗被批捕后多久判刑处理?诈骗批捕后,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才会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


·公务员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工作
      公务员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工作,因为很多人都觉得公务员是一种很稳定的工作,可以说是铁饭碗,但是,公务员也不是说就一定不会丢掉工作的,一......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应就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其中房屋作为共同财产中的重要价值组成部分,可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以单独条款列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