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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的具体内容
  
  
  1、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 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
  
  
  2、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点击打开)
  
  
  3、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
  
  
  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4、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自动到期,无论续签与否,都涉及不到赔偿。但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则是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的动作,是会视情况分析,判断单位是都需要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之前多方面讨论过,建议您最好能够选择和平协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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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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