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具体说来,父母在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未成年子女呢?这是让很多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往往也是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综上,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父母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子女了吧。此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一些影响抚养费的因素,这样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才是比较合理的。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当事人也是可以自行选择的,法律没有作出强行要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效力待定的合同】无......


·债务债权怎么公证
      债务债权怎么公证一、债务债权怎么公证(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


·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民法典178条对连带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178条对连带责任的规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的......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


·刚签完合同对方公司破产了合同还有效吗
      刚签完合同对方公司破产了合同还有效吗?刚签完合同对方公司破产了合同还是有效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


·国际贸易外汇的风险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外汇的风险都有哪些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的节奏也在加快,国际贸易的数量也在大幅度的增加,加快了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少......


·2亿的注册资本出资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
      2亿的注册资本出资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1、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3、公司可能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赔偿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借款的主体有很多方面,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款,有公民与金融机构间的贷款,有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贷款等。这些借款行为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