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子费用需要吗?

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子费用需要吗?
  
  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税的,通常100元左右。
  
  需要离异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房产证书,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书,双方一起到房管,申请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只要证件齐全,只有几百元手续费用,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有关于房产过户的相关规定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需要当事人先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由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三证,以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孩子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子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此事,而且还要有孩子的出生证明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关系,但是在过户的条件下一定要自己的房子是不清贷款的有房产证的,这样才能够进行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关系属于外包如何认定?
      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中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三种类型。其中劳动关系您比较熟悉,但是现在许多公司为了节省费用采用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并......


·劳动合同中止的适用条件问题
      劳动合同中止的适用条件问题劳动合同的中止可以分为协商中止和单方中止。协商中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或......


·如果偷了超市五十元东西会留案底吗?
      之前有网友询问,如果偷了超市五十元东西会留案底吗?这要涉及两个问题,如果超市没有报案,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保安也会根据数额进行判定。如果偷窃......


·取保候审扣押的手机什么时候给
      取保候审出来被扣押的物品,如果与本案没有关系,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与案件有关就不能取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


·刑法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按照规定,出口货物的企业要及时报税,缴纳出口关税。而为了鼓励一些行业发展,我国执行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也正是如此,......


·兰州新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州新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300-600元,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这可以算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诈骗了,而在我国这样的行为也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信用卡诈骗罪。而实际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


·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
      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企业收购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企业收购可以快速实现投资战略目标,缩短投资期限,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以此增强企业的综合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