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醉驾抽血高还是吹气高?

一、醉驾抽血高还是吹气高?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但是这要看酒后多长时间检测的,时间短的话,呼气式酒精检测比抽血检测含量高。过有一段时间后,酒精在胃部被全部吸收,血中乙醇含量较高。时间太长的话,酒精经过肝脏转化,血中乙醇含量逐步降低,直至完全没有。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如对其第九十一条的修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醉驾的司机在被交警盘查的时候都是通过吹气的形式来得出其醉驾的基本事实的,但是因为醉驾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而必须用更加精准的抽血检测才更加合法,但是因为司机在被带去医院的过程中已经开始消耗酒精,所以抽血在数值上会稍微低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买交强险赔偿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买交强险赔偿吗?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哪个比较好?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哪个比较好?关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离......


·拖欠工资的证据怎么搜集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着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应......


·立的遗嘱继承啥时生效2023
      立的遗嘱继承啥时生效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一、端午节预防车祸发生要重点管控路段:1、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衔接路段;2、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国、省......


·对于共同犯罪人分为哪几种?
      对于共同犯罪人分为哪几种?(一)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可能同时还是教唆犯、帮助犯......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把控,就是为了能够发挥我国工程建设的最大作用。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专......


·强奸罪的刑罚是什么标准?
      强奸罪的刑罚是什么标准?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强......


·法律上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
      法律上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如果是轻微伤由派出所做出案件处理决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再向法院起诉满足自己的......


·盗窃罪和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和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了,既然《刑法》中规定成了两个罪名,至少说明这二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不同之处的。那到底......


·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
      单位裁员的条件是:第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无时不面临着激烈竞争,一旦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或者决策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