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辆等;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征信;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2、特殊情况,可以抵押:
  
  
  (1)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第36条规定:
  
  
  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第三款: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特别说明:现在我国正在搞试点,在试点地区,正在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如果当地正在搞试点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在我国相关的集体土地在我国的银行是不可以进行贷款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土地是我国村民的集体经济财产。如何人不可以抵押这类财产,想要贷款需要抵押相关的个人财产才可以办理贷款行为。如个人的房屋、车辆、土地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诉讼费计算标准是什么诉讼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的类型中:一、财产案件,主要是通过诉讼请求的具体......


·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
      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装修新家是件高兴而又麻烦的事,大多数人选择将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省心又省时。但遇到不良的装修公司时,需要对峙法庭的时,......


·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的
      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的保险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够混为一谈,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的。那么,您知道第一个保险合同生......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的额度不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履行出资义......


·如何计算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违章需要在规定期限处理的?
      违章需要在规定期限处理的有哪些一、违章需要在规定期限处理的有哪些违章分为现场和非现场。如果是现场违章的话,要在15天以内缴款。非现场违章的......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依据社会保障法规定,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0周岁,社会保证金缴纳满15年,可以不要补交,单位自员工工作之日起,应当为其缴纳......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哪些人有监护资格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


·民事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民事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甲方:乙方: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