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开车逆向行驶会被拍吗?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车辆的拥有量也在逐年的提升,现在每一个家庭,都至少拥有一辆车,成为了一种趋势。但是,很多的司机在行车的过程中,会因为自己的一时的心急或者其他的原因,会出现违规的行为。开车逆向行驶是会被拍的,一旦被拍会进行扣分和罚款的处理。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开车逆向行驶会被拍吗?会被拍到的,开车逆行被拍到了按以下执行: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员不按照交通管理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驾驶证一次性扣3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根据驾驶人违法交通交通管理规定的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于警告或者处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驾驶证扣分根据交通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等级,驾驶证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于驾驶人员造成交通违章后,则罚款处罚和驾驶证扣分同时执行。驾驶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造成2次交通违章行为,则分配记录,累加驾驶证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扣满12分的,则交通管理部门暂扣驾驶人员驾驶证。对于在记分周期内扣分未满12分的,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二、法律依据乱超车和城市道路逆向行驶都会扣3分和罚款200元,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是要直接扣12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我们在生活中,很多的司机,因为恶劣的天气或者为了追赶时间,可能会出现一些超车或者是逆向行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违反相关的条例,给自己造成一定的困扰。开车逆向行驶一旦被拍到,我们会被扣分和罚款,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前转移财产的话怎么办
      民事诉讼前转移财产的话怎么办?被告人转移财产或者被告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


·不批捕第一次回去调查会不会批捕?
      一、不批捕第一次回去调查会不会批捕?不批捕第一次回去调查后也不一定会被批捕,因为刑事案件未批捕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立即释放,一种是继续侦......


·商标无效宣告的步骤是什么?
      商标权无效,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


·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
      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此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出现法律纠纷,这一纸劳动合同就是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但是,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多少才能立案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故意对他人财物实施损害行为的,一般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故意损害财物罪。此时要求造成损失的公私财物在......


·缓刑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缓刑一般是对于在3年有期徒刑之下的犯人所使用的一项的量刑,一般是罪行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才能使用缓刑,那么对于缓刑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一般是......


·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


·一、拒不付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
      一、拒不付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拒不付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应该先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法院......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条例适当减轻了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著作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