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撞到车子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应该赔偿?

撞到车子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应该赔偿?
  
  首先要确定车是不是营运车辆,如果是且有完备的营运资格手续,那么可以民事商议误工费用,若对方无意支付,可以走正常的仲裁手续,由交警大队出具处罚证明。如果车是私家车,那么没有理由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二、进行交通事故赔付注意什么事项?
  
  (一)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二)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三)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四)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交通事故当中负全责的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赔偿的项目不能因为对方负全部的责任就能漫天要价,负全责的一方在只有车辆刮伤的情况下要赔偿误工费,那只能是该车辆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辆,因此有些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能够高效快速的完成,那是因为双方都是建立在一个讲理的基础上,按照有些人的一些无理要求,就会导致交通事故迟迟的没办法完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条件是什么?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案子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


·企业高温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环境的恶化,环境温度逐年上升,然而有些工作即使是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停工的,所以国家强制性要求企业给在搞完环境下工作的职工发放高......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中,可能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害,同时也会带来精神方面的损失,甚至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网络版权侵权该怎么承担责任
      网络版权侵权该怎么承担责任一、网络版权侵权该怎么承担责任网络版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


·劳动合同需要盖骑缝章么
      劳动合同需要盖骑缝章吗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对合同的生......


·一、深户社保缴费比例 ? (一)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一、深户社保缴费比例?(一)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综合医疗......


·请问一般连带债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得知,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那什么是连带债务?一般连带债务有是什么呢?下面就为您解答有关的法律......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有哪些执行方法民事法庭是绝对不会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判决对相关人员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因为正常情况下民事法庭的判决书......


·销售假药的追诉期是多久
      销售假药的追诉期是多久销售假药追诉期是在5年,国家对于药品的监管方面是非常严格的。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


·信用卡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人们遭遇信用卡诈骗后,应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