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必须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劳动者的社保时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相关的用人单位也应积极的为劳动者进行缴纳,保护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1、欠钱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作为债权人可......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


·哪些行为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
      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一、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案由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案由是什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根据民诉法规定,案由应当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继......


·广西关于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广西关于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公司法股东注资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出资本来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将来股东也是凭借自己的出资额度来确认自己在公司所占有的份额的。新公司法当中除了灵活的调动了股东出资的方......


·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虽然我国每个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但是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司法鉴定费用也有所差别,江西省作为中部省份,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


·丈夫不在了第一继承人怎么分割遗产?
      丈夫不在了第一继承人怎么分割遗产?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


·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卖儿童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儿童罪,这主要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如今,我国对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