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受贿一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因为国家对公职人员的定义就是以服务性质为主而不会主要考虑盈利的问题,所以导致很多工资不高的官员在经济的诱惑下而开始动摇不能受贿的态度,在尝试性地受贿一万元后依旧会被刑法处以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如果有及时悔悟和主动交代的积极态度就可以因为数额不大而被判处缓刑。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受贿一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审判工作实际,现对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适用缓刑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综上所述,有些官员仅仅是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违背了其作为服务公民性质的职位要求,受贿了一万元对于现实中可能影响和危害并没有太大,所以只要官员认罪且能够主动配合监察机关将赃款退回还是有可能被减轻了处罚甚至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离婚分割离婚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离婚分割离婚财产怎么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女人离婚要什么补偿法院才会受理?
      女人离婚要什么补偿法院才会受理?女人离婚要经济补偿法院才会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哪些情形下可以先行拘留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一、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现在离婚案件不再像从前一样处理简单,现在的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涉及问题非常之复杂,以前简单的......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


·一、公司为啥不给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公司为啥不给劳动合同,合法吗?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


·赠与合同诉讼纠纷是什么?
      赠与合同诉讼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


·法院判定私生子抚养权的标准
      私生子主要是因为其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在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与一般子女的抚养权是一样的。那么您知道法院判定私生子抚养权的标准是......


·我国版权转让费用多少钱?
      我国版权转让费用多少钱?一、我国版权转让费用多少钱?版权转让所需费用: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登记5年内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