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十级伤残待遇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对相关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相关治疗和交通等费用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这类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劳动福利不变,有相关的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运输弹药罪具体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要件是:一、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而故意为之。二、客观上表现为以陆运、空运、水运、包裹寄运等各种形式,在国内非法运输......


·诈骗重婚分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诈骗重婚分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诈骗重婚最低处罚分别会受到的处罚是管制、拘役,诈骗罪与重婚罪一般不适用用于比较,两者的犯罪要件是完全不相同的,但......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


·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一、错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


·刑事申诉期限条件
      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多少,申诉条件是什么?第一个问题,刑事案件申诉有怎样的时间期限呢?当事人申请申诉案件,需了解到有一定的时间期限限制的。人......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因有哪些
      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因有哪些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那么关于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合同纠纷的成因有两个方面,分别包括有主观方面的......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对于恋人来说,如果是情投意合或者是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都都会选择进行结婚。但是如果婚后二人感觉生活的不幸福或者是矛盾无法解决,此时都会去选择离......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的规定指的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


·加班费计算的方法是什么?
      我们知道劳动力就代表剩余价值,对于老板来说创造了收益,而老板就需要对等的支付员工报酬,当然如果是加班的话也不例外,因为老板占用了员工额外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