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

不动产是我们重要的资产,例如房产,即使自己居住,但是一旦涉及经济利益就会成为不动产,那么,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不进行登记,那么抵押不动产就会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效力的法律效力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支撑,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抵押人是提供特定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担保债权实现的债务人本身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主张就拍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不动产的抵押是资金周转的重要方式,但是在实际运用中自己一定要清楚相应的归还期限,一旦违约就会使自己的不动产属于他人,因此,不到万不得己尽量不要进行不动产的抵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打架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醉酒打架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醉酒打人情节较轻不足......


·孙子是不是法定继承人顺序?
      孙子是不是法定继承人顺序?属于第二法定继承人,按《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两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


·赠与房产的税费怎么计算?
      房屋以赠与方式进行交易的税费需要区分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两种情形。①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受赠方需缴纳契税3%、个人所得税20%赠与方需......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案还能再次申请吗?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案还能再次申请吗?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姓名权是一项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那么,您知道具体姓名权包......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


·欠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
      欠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欠税是不缴纳税款,偷税是有着欺骗性的不交税。欠税是欠缴税金的简称,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


·透支卡欠钱不还怎么办?
      透支卡欠钱不还怎么办?透支卡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和银行进行协商,银行方面可以通过互动的方式获得生效的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然后申请强制执行透......


·离婚了再婚登记怎么办好?
      离婚了再婚登记怎么办好?对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