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起诉决定的国家赔偿可以获得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各项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和企业的行为,如果触犯都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起诉,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呢?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起诉,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不起诉是否能申请国家赔偿
  
  不起诉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二、法律法规
  
  完善赔偿程序
  
  第一,在完善赔偿程序方面,有两点几个重大的修改。一是对于确认程序的修改,在刑事赔偿范围中,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当事人对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这样从程序上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救济权利。二是对赔偿程序方面的一些操作程序进行了完善。
  
  明确举证责任
  
  第二,这次国家赔偿法明确了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在原来的法律中是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在赔偿案件中,有的时候双方各持一词的情况下,不明确举证责任的话,法院最后难以认定。尤其是规定了受害人在被关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要对损害和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举证,规定了这样一个加重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的规定。
  
  修改精神赔偿
  
  第三,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知道,在民事赔偿中,中国已经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不久前通过的《民法典》对精神损害赔偿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国家赔偿过程中,受害人也同样受到这种精神损害。这次修改规定,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不起诉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的权益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所侵害,那么在被侵害后,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保留好各项证据,并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迫交易应适用巨额惩罚性赔偿吗?
      强迫交易应适用巨额惩罚性赔偿吗?强制消费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1、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信用卡怎么还?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信用卡怎么还?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信用卡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


·一、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求额外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求额外赔偿吗?不需要额外赔偿的。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重婚罪如何处罚一、怎么对重婚罪处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


·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要表现是什么一、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要表现是什么公司设立瑕疵一般表现为股东、资金、章程方面的瑕疵。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控......


·在正规贷款平台借钱之后不还会怎样?
      在正规贷款平台借钱之后不还会怎样?前一段时间网上有许多大学生贷款风波的新闻,当然,这些都是在非正规的贷款平台借钱之后不还会发生的情况。在日......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区别?现在社会中各种合同问题层出不穷,当我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事件,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所立遗嘱有效吗?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痴呆一方不能立遗嘱,精神健康的一方可以订立自己的遗嘱,不是双方共同立下遗嘱的。个人订立个人的遗嘱。老年痴呆的老人自立遗......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1、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合同工,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 女方有权拒绝离婚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方有权拒绝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民法典1082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