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事件的高发使得人们对于离婚习以为常

离婚事件的高发使得人们对于离婚习以为常,那么,男方起诉离婚谁吃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起诉离婚完全不存在谁吃亏的说法 ,是要双方走的是合法的程序就不会出现这类情况,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会做出最合理的判罚,以免出现误判。
  
  先起诉离婚是不是就意味着吃亏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男方起诉离婚谁吃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当事人事情的办理有着积极的意义。
  
  因而,并不存在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的问题。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作出让步或者调解是他的权利,也有权作出让步,也有权不作出让步。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方面需要法庭进行调查审理。当然如果一方过错,无论她/他是否是先起诉离婚,都会有一定的影响,而无过错或者受害的一方比较有利。
  
  婚姻本身就是依靠双方共同的经营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甚至自己的感情受到了伤害,就要积极沟通,如果自己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最好的方式就是起诉离婚,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交通事故没有伤残一般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并对精神损失情况进行鉴定。......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是什么一、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是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


·借款不还没借条怎么办
      借款不还没借条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是要提供其它有力证据。如录音录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即可,......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


·仲裁后上诉一审多久开庭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当事......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衡阳土地使用证续费规定是什么
      衡阳土地使用证续费规定是什么土地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解相关国家及地方规关于土地的使用规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自己土地使用......


·认定商标侵权的因素有几种
      认定商标侵权的因素有几种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有见到过,我国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讯问证人的时候都会做笔录的。包括律师在必要的时候,都需要......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


·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
      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事故认定单位的上一级申请复核(这里的三日只能是工作日)。 建议复核申请人在申请复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不要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