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收入需要付抚养费么?
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适合减少,但支付抚养费属于你的法定义务。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离婚案件中,相关的女方没有收入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这类抚养费的给予。保护相关的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不受这类离婚案件的影响。可由相应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判决,判处相关抚养费的数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的联系有吗?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的联系有吗?也是有的;诉讼标的应当是诉讼请求的一部分,但不是诉讼请求的全部.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
·双方的婚姻无效是否构成重婚
双方的婚姻无效是否构成重婚一、双方的婚姻无效是否构成重婚?不是所有的无效婚姻都会构成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十条......
·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
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
·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讲,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同时也要注意,若因为特殊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话,那么此时是可以免责的。实践......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税怎么交?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税怎么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
·2023什么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有什么行为属于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规定骨折误工费赔偿多少天?
根据规定骨折误工费赔偿多少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公务员工资福利怎么样?
现如今,因为工作比较难找,所以对公务员比较热衷。相信很多想考公务员的朋友都对工资待遇都会分外关心吧。那么公务员的薪资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和......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应当在开庭之前完成移送。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
·一、农村家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家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