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据介绍,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尝试联络引证商标申请人,要求其撤回该商标申请;第二种方案是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墨西哥实行商标无异议制度,相关公司可考虑在商标申请现阶段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提醒官方应驳回引证商标;第三种方案是待商标核准后再提出无效申请,如果被抢注的商标目前尚处于申请程序中,被侵权公司也可静待相关商标的审查结束,若审查员驳回了商标,则不必采取任何行动,若审查员未驳回,公司可待商标核准后再提出无效申请;第四种解决方案是等待注册满3年后直接提出撤销申请。抢注人同时抢注了大量的知名商标,因此可以初步判断对方并没有真实使用的意图及真实使用的能力。如果墨西哥商标注册公告满3年后,以对方连续3年没有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有较高成功机会。二、中国企业如何防范商标被抢注?商标抢注是全球性现象,围绕商标权的争端已是“全球大战”。商标抢注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知名品牌最容易被盯。如何化解这令国内外企业均头痛不已的商标劫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商标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它关系着企业的特殊经济利益乃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国家均高度重视商标权的保护,我国多地政府也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时的商标权保护。因此,对于企业来讲,由于商标权利严格的地域性,想要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往多个国家,自己的商标权得到多国的法律保护是前提条件,而提早进行国际注册时企业商标权有多国法律保护的开端。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其国外商标注册一定要先于市场扩展的步伐,做到“产品未动,商标先行”,以防患于未然。综上所述,中国企业在海外扩张的时候,经常遇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尤其是那些著名企业。作为企业本身,应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前注册好商标。即便被他人抢注,也有维权的手段。向当地的商标局提交异议,或者在商标核准后提出撤销申请,一般来说,在三五年内提出都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轻伤二级赔偿标准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都有什么《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


·昆明租售同权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昆明租售同权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昆明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


·九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
      九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可以,凡是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残联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


·一、协议放弃抚养费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协议放弃抚养费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父母对子女有抚......


·劳动合同法连续旷工的规定有哪些
      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及时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就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所以旷工在劳动关系中可以被视作劳动者的违约行为,那么劳动合同法连续旷工的规......


·试用期内
      试用期内(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
      生活中,难免有意外,工作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因工受伤的情况。既然是因工受伤,那就涉及到赔付的问题,那么,到底是按工伤赔付还是按其......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


·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有何权利?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是公司的组成成员,都对公司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