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买了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非法集资这种行为肯定是要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的,现在欺骗的手段是越来越高明,很多人防不胜防,比如说利用保险手段那么,非法集资买了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这种保险手段当中,包括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方面的管理漏洞,来假借保险产品进行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买了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主导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参与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被利用型案件
  
  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二、单位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
  
  1、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集资诈骗罪。 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们国家当中,关于利用保险进行非法集资,是存在者主导型案件以及参与型案件的,也就是利用相应的保险产品来诱导当事人购买保险,从而进行非法集资,除此之外,将具体的量刑标准都给您介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最担心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这样就会打乱自己的计划,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失。但就购房者来讲,若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么......


·还在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哪些区别
      在我国古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劳动者,只有奴才、帮佣等,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劳动关系,彼此之间充其量也就是雇佣关系罢了。而在现代化的今天,劳动关系......


·刑事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引诱、教......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多少钱?
      一、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多少钱?不需要,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第六条 县级以上......


·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


·交楼后多久能拿房产证
      30日之内。1、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


·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是否会被受理
      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是否会被受理?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一般会受理的,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注销之日起......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会的,国企的职工如果做出了醉驾的违法行为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


·车祸受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计算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