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多久出具?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多久出具?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综上所述,职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别忘了要求对方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这个是今后享受失业保险的重要凭证。在这份证明里面,会写清楚职工的工作年限、解除合同原因及经济补偿数额等。单位不能拒绝出具,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局查实后给予一定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


·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联系人需要哪些材料?
      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联系人需要哪些材料?软件著作权完成登记备案后,会在相关网站公示,展示的信息包括持有人姓名、软件名称、适用范围等。如果后......


·被判刑后怎样办监外执行?
      被判刑后怎样办监外执行?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一、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的规定依据普通发票的开具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


·社保工伤死亡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社保工伤死亡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


·他项权证注销当天可以过户吗
      他项权证注销当天可以过户吗一般来说,当天是不可以过户的,他项权证的注销时间大概在半个月以内完成,其他特殊情况应当以当地的标准为主。要注销房屋......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 该怎么处理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该怎么处理一、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抵押车辆被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维权:第一,直接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介入,虽然车辆设......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会有什么后果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会有什么后果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如果是在离婚前转的,没有证明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是不会被追究的。如果是离婚后转的,那么前妻是......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条件包括哪些?一、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支持吗?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支持吗支持因为损害赔偿着重于损害的填补,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为回复原状。当车辆被撞经过修理后,汽车市场上对于有过事故之......


·城镇土地使用征收机关是什么
      使用城镇土地而产生的税费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的话肯定是没办法减免的,实际上在城镇土地前期开发的过程中包括工本费,使用费,税费都有可能征收的部门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