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出资开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资开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1)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从国家无偿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依法不能作为出资使用,必须先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否则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3)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先将集体土地通过“招拍挂”途径变为国有土地。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设权利负担,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干净的,没有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地2款规定,禁止“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出资人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开发,有关的当事人注意有关的规定,一方面可以减少程序上的错误,另一方面在问题的解决上会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因为资金的注入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操作不当自己的利益维护不仅会有一定的问题,可能会触犯有关的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般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


·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一、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一)适用条件1、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


·一、有房产证宅基地怎么立遗嘱?
      一、有房产证宅基地怎么立遗嘱?有房产证宅基地,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


·劳动关系跨市转移怎么办理?
      当用人单位雇佣员工时,他们之间就是劳动关系,有时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调动相关员工到不同地点的工作岗位,此时劳动关系的归属地发生了变化,需要进......


·婚姻法离婚财产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人们结婚的时候,像房子车子这都是一应俱全的。车几乎已经成为家庭必备的代行工具。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不仅针对共有财产未进行分割,对房......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力吗
      我们知道现在的孩子很多都独立购买一些东西,有时候购买的是手机或者是电脑灯贵重物品,可是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力吗?如果合同在签订之后成立了,但......


·商标授权价格应该怎么确定
      商标授权价格应该怎么确定关于商标的使用权在生活当中的商人都是非常清楚的,如果使用他人的商标的话,不管该商标是否比较出名,只要是他人先注册的商......


·一、北京石景山两限房是什么?
      一、北京石景山两限房是什么?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资金?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资金?一、私募基金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


·诈骗罪量刑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由于诈骗罪属于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因而无论是在对行为人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会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因而,要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