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如何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监护职责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并不常见,但是体现在法律方面就会比较严格,比如说指定监护人应当是需要有证明的这个证明书内容必须要写清楚的就是被监护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证明单位或者是相关机关的盖章签字,证明书还需要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姻无效彩礼可返还吗?
      婚姻无效彩礼可返还吗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


·不予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不予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内容有哪些不予签订合同的通知书______:我们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将于___年___月___日期满。经单位研......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此时不管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对他人造成了损害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还需......


·2023年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日工作......


·事业单位在编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发展,那么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也规定了劳动关系的期限......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市消保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劳动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


·工程欠款纠纷的法院诉讼费是多少
      工程欠款纠纷的法院诉讼费是多少,怎么算?一、诉讼费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


·补办工伤认定书证明有什么用?
      工伤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职员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企业职员可以凭借于此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慎将工伤认定书丢掉的情......


·劳动仲裁后多久能拿上档案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记录到档案内的,所以随时都可以提取个人档案。不过法律有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