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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探视权抚养费之间有关联吗?

离婚探视权抚养费之间有关联吗?
  
  
  没有关联。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探视权系法定权利,不能单方予以限制甚至剥夺。
  
  
  一、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的问题是这样规定的,新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有哪些、标准、支付呢?
  
  
  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的问题,新婚姻法子女抚养费有哪些、标准、支付呢?
  
  
  下面是我们要了解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的问题中,您真正要仔细注意的几个方面。
  
  
  1.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呢,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呢,法院是如何确定的?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抚养费支付的标准是,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同时,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的标准的认定,一般是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呢?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3.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怎么支付的其他问题。
  
  
  除了上面的介绍,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抚养费支付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搞清楚。
  
  
  (1)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否则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当然探视权与抚养费支付与否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不能以其支付抚养费为条件而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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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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