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辞退
  
  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辞退
  
  单位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如果员工被行政拘留,那么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将该员工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员工被刑事处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其他的法律处罚,用人单位都是不能够将员工给辞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如何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
      如何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一、如何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要想通过的诉讼的方式成功追讨欠款,首先应该满足起诉的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


·一、试用期间签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间签劳动合同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


·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什么罪名
      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什么罪名?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


·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资料有哪些
      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资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


·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父母们对于孩子的重视程度是越来越深,对孩子的期望也是越来越高,您都知道的是,父母是要......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罚是什么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罚是什么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划痕险保多少?
      保险在我们当代社会是非常受到欢迎的,因为保险可以大大降低我们遇到的一些风险程度。而对于拥有车辆的家庭来说,车辆保险是必不可少的,在车辆保险的......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名称。(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3)赠与使......


·找人打架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