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有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领取赔偿金的情况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综合上面所说的,经济补偿金是针对于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同的规定下进行赔偿的,因此,劳动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看是否自己符合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拒付的话,那么自己就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要回属于自己的赔偿,而用人单位也会受到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反诉需要在什么时间段提出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反诉需要在什么时间段提出?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


·离婚后子女还能继承财产吗?
      一、离婚后子女还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可以作为行政强制执行主体的是什么
      可以作为行政强制执行主体的是什么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


·公司债券上海交易所发行费用多少
      公司债券上海交易所发行费用多少您都知道,现在有很多公司都通过发行债券来进行公司融资,收集资金。相对于银行贷款来说。发行公司债券的成本较低,且......


·偷税漏税会处罚法定代表人吗
      偷税漏税会处罚法定代表人吗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需要根据公司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的。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有哪些职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有哪些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职权有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


·可以的
      可以的。银行放款后买方一般当场转账给卖方。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1、公证机构......


·2023广西宾阳古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无论是在任何地方,若国家机关有需要,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将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知识,可以知道,任何地区......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有哪些出资方式一、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企业破产后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破产后股东要承担责任吗一、企业破产后股东要承担责任吗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