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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是否受时间限制?


  一、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是否受时间限制?
  
  
  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
  
  
  (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三)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五)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注册商标被撤销后怎么办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撤销理由仅及于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销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公司或者属于公民个人的商标如果被别人出于恶意优先抢注后导致其失去了商标的保护权利的,是可以在搜集了完备的证据之后向商标局提出要求撤销其商标的请求的,但是撤销申请是受到5年时间的限制的,超过期限的权利人只能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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