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是什么罪名,有哪些危害
一、吸毒是什么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把吸毒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独个人吸毒不构成犯罪,按治安案件处理。吸食毒品不是犯罪,但是违法行为,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吸毒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吸毒的危害
1、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2、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3]
3、对人体的机理的危害
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现在有不法分子说吸冰毒不会让身体上瘾。引诱青少年走入歧途。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青年人要有决心要坚决抵制。吸毒者结局多是家破人亡或被关入戒毒所。
由此可见,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也就没有吸毒是什么罪名的说法。但是根据治安条例的规定,对吸毒的人是要进行拘留和罚款的。但是我们提醒您,容留他人吸毒和强迫别人吸毒都是刑事犯罪的,切记。同时吸毒的危害很大,人们应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强险撞人后怎么赔偿怎么办
在如今的生活中,汽车驾驶的频率已经超出人们的想象,同时相应出现的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出现,其中撞人受伤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交强险撞人后怎么赔......
·十级伤残作为法院中常见的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作为法院中常见的伤残标准,人们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身体上的小伤都可以被评做十级伤残,比如说断了一节拇指。那么,它的赔偿标准又是......
·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儿做
在清楚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做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有关因素。通常按照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机动车通常而言是购买了交通事故......
·企业注销如何办理,有什么流程?
企业设立的时候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流程的,如果公司在设立的过程当中产生了债权债务是需要由发起人来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如果公司成立成功了是可以由公......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沈阳2018醉驾关押怎么保释醉驾
沈阳2018醉驾关押怎么保释醉驾,目前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于醉驾在认定的时候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抚养一般都是父母承担的义务,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哥哥抚养弟弟等,这些人成为抚养人,那么法定抚养人又......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因为对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不处理怎么办?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如果......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条件是什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条件是:1.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