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二、法律常识: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在日常工作中,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自己工作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在劳动纠纷发生时,穷尽其他合法方式依然无法解决时,应该不吝于寻求法律救济。法律是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是会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车祸什么时候应该是同等责任1
      关于车祸什么时候应该是同等责任1,在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被另外一辆机动车追撞的时候。2,在相关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因为另外一辆机动车变更车道......


·一、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多少?
      一、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多少?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因各地的政策和经济水平不同也有所不同,基本在每月2000元左右,与正式编制......


·婚后财产离婚了怎么分配?
      婚后财产离婚了怎么分配?(一)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二)男女平等;(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照顾无过错方;(五)照顾付出较多方。简单的说,......


·一.北京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北京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有哪些?总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般支付抚养费2020元合法吗?
      一般支付抚养费2020元合法吗支付抚养费并不是有着具体的数额规定的,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不抚养小孩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通常是按月支付。......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要负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


·债务人不想还钱应该怎么办
      现在普遍出现的现象就是债务人不想还钱,大部分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是个人,而要是遇到债务人不想还钱,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要怎么去讨债了,毕竟对方可......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工伤补偿金就先支付给职工的,原则上不能直接抵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三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三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


·个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很多人也许对司法鉴定并不熟悉,但是它却出现在我们生活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有时司法鉴定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我们就......


·土地纠纷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土地纠纷的处理程序有哪些?一、土地纠纷的处理程序有哪些?(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