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只变更申请人信息吗


  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只变更申请人信息吗
  
  
  著录项目变更变更申请人信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变更的。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可以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专利做著录项目变更规费是多少钱
  
  
  费用标准: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费200元人民币(不予减缓)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费50元人民币(不予减缓)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00元人民币
  
  
  缴费期限:
  
  
  著录事项变更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第九十九条 第三款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中的条例,对于著录项目变更的规定,更改著作权中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信息,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由于著作权涉及到了个人的切身利益权,那么在更改的时候,是需要当事人依照变更手续的程序以及相关规定来进行更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偷室友床头手机算扒窃么
      偷室友床头手机算扒窃么一、偷室友床头手机算扒窃么网吧偷手机属于是扒窃也属于是盗窃,因为网吧是一个公共场合。所谓扒窃,应指在公共场所窃取......


·离婚房屋补偿没钱怎么办?
      离婚房屋补偿没钱怎么办?离婚房屋补偿没钱的话就可能会被对方起诉要求强制支付,或者直到当事人有经济能力就需要立即支付补偿。因为只要法院判处了一......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快结束了 发现证上田亩数量弄错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改革发展的更好。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进行中,一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速......


·租房押金一定要交吗?
      租房押金一定要交吗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


·特别自首指什么 特别自首的主体是哪些
      我国的自首具体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不过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就是在进行认定的时候稍微有一些不同之处,具体进行处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处罚......


·交通事故怎样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怎样赔偿误工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


·一、醉驾打人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意思?
      一、醉驾打人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意思?醉驾打人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故意伤害他......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


·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若在离婚的时候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话,那么此时女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但日后,随着客观......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二、公司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