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成年后父母不是监护人了吗?

成年后父母不是监护人了吗?
  
  一般成年之后父母就不再是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才需要监护人。如果成年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依然是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综上所述,监护人的范围比较广,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的一种,即使被监护人成年,父母不是监护人的说法也是片面的,如果成年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依然履行监护义务。当然,未成年人小的时候,父母对其打骂,不尽到监护义务的话,法院有权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阻止欠债公司法人变更
      如何阻止欠债公司法人变更在现实生活当中,作为一个公司的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一切问题进行承担,也包括公司的债务债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公司有......


·女方怀孕了离婚怎么办
      女方怀孕了离婚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


·将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
      将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人们因为贷款等原因,需要将自己的车子、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今天就让的我们带您看......


·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什么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多少钱?
      一、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多少?工厂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


·法律中犯盗窃罪如何处罚
      一、刑法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


·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一、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什么?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什么?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时会......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标的灭失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标的灭失怎么办?执行标的已经灭失那么法院就会终结案件的执行;判决交付物为特定物的,由于其可替代性较差,其价值往往难以确......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直接隐瞒夫妻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往往会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