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向劳动者提供医疗待遇和生育待遇。
  
  
  2、劳动者因工伤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有关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在哺乳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哺乳期期满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情况而定,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妇女在产假期间严重违反了单位的管理规定,是可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妇女绝对不能以怀孕为由,恶意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实际上是非常广泛的,这也体现在对于女性的劳动者进行的保护,如果是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解除了和女性职工的用人关系的话,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此可以进行投诉,或者是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
      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一、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


·专利转让合同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钱是否可以退还?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婚姻的传统习俗就是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男方应该给女方家一定的彩礼,正是由于......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


·与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与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此而言,就业协议......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欠债股东签欠条该告谁
      公司欠债股东签欠条该告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钱是公司借的,股东要借条上签字的,由公司对债务承担责任,但需要股东提供证据证明钱是公司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