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去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去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四)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六)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式五份)。
  
  
  二、拓展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备案需要的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证明材料及代办人材料
  
  
  3、企业委托代办人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
  
  
  5、员工花名册等。
  
  
  不论是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变更劳动合同,都应该及时的向劳动局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的时候应该及时的吧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是的劳动局能够准确掌握劳动者的相关情况。劳动局的备案可以帮助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查询相关的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样的1、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1、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承销、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遵守《公司......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手续?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


·民事诉讼原告可以法律援助吗?
      民事诉讼原告可以法律援助吗?一、原告可以法律援助吗?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当事人都是享有相应的权利的,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困难,是可以向法......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一、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


·盗刷信用卡29975怎么判刑
      盗刷信用卡29975怎么判刑一、盗刷信用卡怎么判刑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再审结果多久下来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再审结果多久下来民事诉讼: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


·逮捕和批捕区别是什么?
      一、逮捕和批捕区别是什么?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


·被套牌违章怎么办
      被套牌违章要及时向您的机动车注册所在地的交警部门举报备案,交警部门受理后会立即展开调查,确认车主的车辆是否真正被套牌,如果确认被套牌,将车号......


·什么是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合法的吗?
      什么是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合法的吗?司法强拆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