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


  在我们国家,公司成立之后,那么这个公司在工商局一直都是处于一个正常登记在册的状态,所以公司的法人也是正常的登记状态,如果公司法人进行注销的话,存在一定流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说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如何注销?
  
  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原因一种是法人变更,一种是公司注销。
  
  法人变更
  
  一)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需要准备的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二、公司注销
  
  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 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我们国家公司的法人如果要进行注销的话,那么是有几种原因所导致的,根据不同的原因,所进行的流程有一定的区别,但是无论如何都需要准备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新旧法人的基本身份证件,公章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对于我们来说,侵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类行为,人们对于侵权行为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然而却对于博客侵权之......


·法律援助案件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援助案件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您都知道,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涉及到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当中需要聘请律师的话,那么都应该给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


·发生同居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是男女双方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但是男女双方长期同居的,也可能会发生财产上的纠葛,最后导致纠纷。那......


·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
      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在我们进行担保贷款的时候,一般是有一个担保人的,而担保人来说,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的责任的,可是,如果是债权人与债......


·昆明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昆明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工程合同纠纷是非常常见的,尤其实在昆明这类工程项目比较多的城市。顾名思义,因工程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叫就叫作工合同纠......


·离婚分割财产按揭的原则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尤其是80、90后群体中离婚的概率是越来越大,离婚所带来的第一个矛盾往往就是双方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按揭的原则是怎样的?离婚财产......


·民事诉讼没请律师怎么办
      民事诉讼没请律师怎么办一、民事诉讼没请律师请不请律师代理诉讼由当事人决定,但委托律师能更好维护自身权利。不请律师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写好起诉......


·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有多久?
      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有多久?随着知识产权观念的深入人心,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一般著作权等级保护是有一定年限的,到达保护的年限之......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跟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


·孕妇被取保后流产了还会判刑吗?
      孕妇被取保后流产了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