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的公司法改动了哪些方面?

2018年的公司法改动了哪些方面?(一)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也就是说今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只显示注册资本金额,不再显示实收资本金额的字样,意味着国家降低了注册登记公司的门槛,凸显出国家鼓励创业、就业的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通过公司的章程认缴出资,通过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来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多少依然决定着这家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然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越大,股东在其认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强了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力度。(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取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可以不受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的限制,可以是任意金额。也可以是任意非货币出资。这样的修改也从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注册登记公司的门槛,适应了国际资本市场的规则。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以外,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认缴出资只需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不再要求公司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有要求的例外是指:证券法对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有关设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对注册资本有要求的其他公司。(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1、取消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的登记,简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放松了政府的管制,强化了公司的自制。2、取消了公司设立出资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规定,这样也就减少了设立公司的费用,避免了开设公司的额外支出。除了注册登记公司所需的基本费用外,设立公司基本没有了其他费用。再次体现了国家的政策顺应了国际潮流,为鼓励创业,解决就业问题提供基础保障。本轮公司法修改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弱化了资本的信用,强化资产的信用,对公司资本从事前控制转到事中或事后控制,这一方面适用了国际潮流,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对监管责任的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公司法律越来越趋于完善,在公司法上改动的和新加的一些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自己该有的职责更加明确,慢慢有了改变,让劳动者的权利更加被保障等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流程?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流程?现在流行手机软件,很多互联网公司都会不断推出软件作品,这种软件著作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公司完成软件编写后,......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会被吊销吗?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也可能会被吊销的,《刑法》第37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一、医疗过错侵权构成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根......


·在我国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偿金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偿金吗?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后果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效果是导致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不再成为保护股东免受债权人直索的法律屏障。因此,直索责任的主体为公司股东已无疑议。在......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一)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贷款买过一套房
      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


·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款怎么办?
      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款怎么办?我们都知道要想按揭买房子的话,就必须向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在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有了他项权证......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我国的婚姻演变,从父母包办婚姻到自由恋爱。然而,在父母包办婚姻阶段,离婚的几乎没有,到了自由恋爱结婚,离婚率却越来越高。究其原因,可能是人们......


·遗弃罪的情节严重会被怎样处罚?
      实施遗弃罪的行为主体是负有某种法定不可抛弃的义务的行为人,在其实施遗弃行为后会导致被遗弃者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甚至有可能构成生命危险,故而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