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强奸罪时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属于性质恶劣的犯罪,所以有关的部门的处理决定肯定会涉及一定的利益维护,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还是要自己尽快的处理,这样在自己的权益维护上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在社会上也会拥有一定的警醒的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对渎职犯罪量刑处罚
      当您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时,如果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商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要立即缴纳吗?
      商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要立即缴纳吗?商贸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立即缴纳,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


·妻子有病丈夫有外遇算重婚吗?
      妻子有病丈夫有外遇算重婚吗?有外遇也不一定是属于重婚,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


·2023年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
      2023年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一、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征地补偿应当一次付清1、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


·同居十年没有结婚证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同居十年没有结婚证
      同居十年没有结婚证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同居十年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这期间属于同居关系,期间获得......


·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
      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债权转让以起诉方式通知是可以的。债权转让就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转......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注的要点,只有在时效内的赔偿才是有效赔偿,如果在时效外则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那么工......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


·交通肇事逃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