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用质证吗?


  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用质证吗?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同样需要质证,只是不能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但是并不是说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就不用质证了。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四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二、什么是质证
  
  
  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采用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其地方法证明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是诉讼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当事人互相质证。”《民事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就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开庭时由双方出示证据、对质证据,从而检验证据的真伪,由法院决定对证据是否确认有效的一个庭审程序。如果证据没有经过质证,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有效证据,也就没有证据的证明效力。除了由法院自己调取的证据不需要质证外,其他证据都要经过质证。另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质证方式是不同的。
  
  
  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出现一些纠纷事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决定,也是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时,也是需要双方提供有利于自身的证据,证据也是可以有利于法院更快速更有效的审理,在提供证据时也不可以提供假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厂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工厂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单方解除口头合同的有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办理流程工伤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较为关注的。但是不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内心有多着急,都必须严格的遵守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来进......


·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在工程项目中,我们常常希望工程项目可以按照预期的来,最好一点儿也不要有偏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有很多很多问......


·股东及出资人信息表怎么写?
      股东及出资人信息表怎么写?股东姓名(有几个股东就填几个),出资金额(应该是以万元为单位填写),出资方式(是以货币还是实物还是其他),占比多少(占整个......


·非法集资跑路诈骗有哪些手段?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在工作以外做点投资,比如,股票,基金等。还有一些企业会向社会筹集资金,如果投资人进行了投资行为,会在一定期限内得到本......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双方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能会出现违法的情况,通过合同的抗辩权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使用合同的抗辩权是需要一定的......


·公示催告程序特点是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特点是什么?一、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


·民事诉讼怎么判决?有哪些流程
      民事诉讼怎么判决?有哪些流程一、进行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2、代位权是......


·一、未婚怎么起诉抚养费,这样做合理吗?
      一、未婚怎么起诉抚养费,这样做合理吗?未婚诉抚养费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难以启齿,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