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一、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如下11种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被选择的上述消费品可分为五类:
  
  第一类,如果过度地消费,会给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和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并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资源产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产销数量较大,税源充足,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等。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二、征收管理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消费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卷烟批发除外);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在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公民也必须要承担缴纳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消费都需要按照规定和比例进行缴税,那么如果公民在国外进口物品后,也是需要向当地海关进行申报纳税,如果公民和企业在日常中,出现了偷税漏税等情况后,司法机关也一定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随着现在国家的越来越壮大,国家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开始为您修路,建房子,使行统一的规范化,然而在使......


·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
      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一、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由于酒后驾车行为屡禁不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了对酒驾行
      由于酒后驾车行为屡禁不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检查处理力度,往往会在午餐或晚餐间后的重点时段,组织人员到酒驾行为易发的餐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公开?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


·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诉状怎么写?
      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诉状怎么写?(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一、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首先需要判断此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


·诈骗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
      一、诈骗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一、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1、《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重婚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新的《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
      当公民受到国家权力的侵害时,严重时例如无罪判刑,对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伤害,这时候,被侵害人可以向侵权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国家应该承担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