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指的是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亲属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个人工伤认定材料要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当代中国,如果身体受到伤害是他人所造成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相应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工伤的话,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是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如果说造成死亡的,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个范围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是指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几种根据《婚姻法》及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几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招标和投标是经过严格审查后进行的,签订招投标合同也和一般的合同签订是不同的。法律对于该类的合......


·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一般是在立案后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的依据是什么?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


·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合理吗?
      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合理吗?一、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合理吗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一般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


·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异常重要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同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会经常听到一个概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谈到事实劳动关系,可......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居住使用,另一种就是租赁办公用房拿来开办公司了。其中,租赁的房屋情况不同,那当事......


·企业恶意克扣未成年工资该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雇佣未成年工,未成年工年龄是指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企业雇用未成年工也是应当受到普通员工一样的工资待遇。但有......


·抢注的商标能去工商局投诉侵权吗
      抢注的商标能去工商局投诉侵权吗?可以的,商标注册原则就有这个规定的: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强制注册商标商......


·工厂搬迁工人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