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 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 第1款第7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去社保局怎样办理丧葬补贴手续
  
  
  一、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
  
  
  1、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3、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
  
  
  4、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的材料
  
  
  参保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领取手续。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2、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死者的身份证或销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5、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死的家属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丧葬补助金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支付,还要补偿死者6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对于死者的家属如果要让用人单位赔偿补助金的话,一定要到当地相关部门问清楚各种条款,这样才能更好的要回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暂予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
      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婚内发现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一、婚内发现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如果第三者没有和配偶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就不构成重婚罪,两个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属于出......


·约定试用期辞职违约金是否有效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能够留住人,因此与劳动者约定在试用期内是不可以辞职的,若辞职的话则就要支付违约金。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


·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


·保安公司改制脱钩程序具体?
      保安公司改制脱钩程序具体有哪些保安公司改制脱钩程序具体有哪些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形式、条件、特点、性质、规模和内部运行机制,这就决定了企......


·顺序履行抗辩权中仅履行了一部分怎么办
      顺序履行抗辩权中仅履行了一部分怎么办对于合同的履行来说抗辩权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抗辩权合同中的很多权益都无法得到维护,出现问题处理起......


·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咋办
      婚姻纠纷案件是民事审判中常见的案件形式之一。婚姻纠纷无外乎两种:一是双方没有就离婚不离婚达成合意,而是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未达成合意。......


·社会抚养费可以罚一方而不罚另一方吗?
      计划生育长期以来是我国的一大国策,直到近几年我国的生育政策才逐渐放开。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违反规定超生的,是需要缴纳罚款的。社会抚养费的缴......


·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
      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一、伪劣产品1、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


·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一、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