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个人工伤认定材料要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具体发生工伤之后,那么需要由当事人或者是单位提出相关工伤认定的申请,在经过这个认定之后,才需要进行工伤赔偿,因此它是由当地的,社保分中心,或者是个人的街道办事处来进行管理的,所以需要向他们打印了受理的回执,证明确实已经收到了这个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签订虚假供货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起诉重婚律师怎么收费?
      一、起诉重婚律师怎么收费?刑事自诉案件,自己准备好材料起诉到法院判刑。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费用与律师面谈。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


·交通事发生误工费需个人赔付吗 ?
      一、交通事发生误工费需个人赔付吗?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


·打架打到头部会怎么样处罚?
      一般情况下生气后的打架是会失去理性而随意击打对方直到出现受伤的情节才会停止,尤其是在激动之下就会选择对方重要的部位进行攻击,其中就包括对人体......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现该买卖是无效的,对此他们十分的焦急。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呢?其实......


·高空坠物整改情况情况措施是什么?
      现在高层小区很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使用好阳台,防止高空坠物。近年来,这样的侵权案件多次发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整改。那么,高空坠物整改......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经审理查明,被......


·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尚无明确规定。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